相关问答
死亡赔偿是死者死后,死者家属获得的赔偿,不是死者生前死者本人获得,因此不属于遗产,但实践中一般参照遗产的处理原则处理。死亡赔偿的分配根据赔偿...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 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对方有责任的情况下你方可以要求赔偿。 1、关于亲子鉴定问题。 两个子女未成年,属于被抚养人,对方要求做鉴定也是合法的,应当证明子女与死者有亲子关系。 2、关于57岁母亲是否可以作为被扶养人问题。 母亲已经成年,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况时才能认定为被扶养人。主要看母亲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有生活来源,如果有,那么不需要赔偿,如果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那么母亲也属于被扶养人,对方有责任的情况下应当赔偿。 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应认定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属于“丧失劳动能力”: 1、特殊情形:被评定1—5级残疾的人,重病而长期未参加劳动的人; 2、自然情形:脑力劳动者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体力劳动者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就不会涉及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计算至十八周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而是另外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费用。所以在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死亡赔偿金。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2;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3。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如果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2、对公司没有赔偿的。 3、受害人父母、妻子和13岁的小儿子可以获得相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已满18岁的大儿子属于成年人,有生存能力,不能获得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2人已浏览
605人已浏览
1,262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