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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1)工业企业年应...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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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凭公司认定一般纳税人申请审批表为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丢失后不需要补办,纳税人只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在《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即可。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现代服务行业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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