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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预售房地产的,抵押权人、预售人应按规定到登记机关进行房地产抵押,预售登记备案。...
房地产权证的记载应当与房地产登记档案的记载一致。房地产权证的记载与房地产登记档案的记载不一致的,以房地产登记档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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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买卖、交换、赠与(除外)、联建、抵押、权利人增加或减少(含权属分割)。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房地产权利人可单独申请:(一)以划拨等无偿方式或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二)因新建取得房屋所有权(联建项目除外);(三)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转移的;(四)取得司法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房地产权利(涉及分割的除外);(五)变更登记;(六);(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权利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10日内予以核准注销登记。有权机关依法收回或征用土地使用权,司法机关裁定房地产权利强制转移或确认无效,有权机关依法作出没收房地产决定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建立房地产登记档案,在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档案上全面、真实、准确地记载房地产登记的内容、事项,并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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