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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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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关于工伤鉴定的,所以一般的工伤已经认定完毕,经过治疗或者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也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受理机构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再次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交申请;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完整的病历等材料;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根据描述是无法判定出伤残等级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具体判定。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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