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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丢了可以去银行再复印一份,叫银行盖个章与原件相符,但借据一般很少用得上,抵押合同倒是办理银行担保赎楼贷款时会用得上,每月按时还款就行,银...
一般情况下,房贷合同丢了不会有什么影响。 1.如果需要合同,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给一个合同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明。 2.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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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的借款借据丢了怎么办的解决方法有:办理房产证时,是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原件的,其次,您可以带者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开发商复印一份(三联)证明,之后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补发(或委托开发商补办)。 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证明或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如果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
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实务中,如果借据在办证时提供,要经过双方共同确认,如果是办证时现场书写,则我们一定要监督其书写过程,一是审查内容是否和合同相符,用语是否准确,如月息二分,当事人往往偏爱用2%表示,正确的写法是千分之二十。 二是借据行距是否过大足以加入一行字。 三是借款人、保证人是否亲自签名、按指印。实务中碰到情况有前面的内容与签名是二人书写或是借款人趁人不备由在场的他人代为签名的情况存在。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将来一旦发生争议,双方都会将责任推给公证处,如果我们事前在笔录中予以明确,则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二、借条丢失怎么办 实践中经常遇到由于债权人的疏忽而将借据原件遗失要求债务人重新予以出具的问题。实务中,我们一般是将合同的主体(包括担保人)全部通知到,在各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由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共同发表声明。声明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原借据因遗失作废,二是该债权债务以各方重新确认的内容为准,且该声明具备借据的法律功能。
借据丢了可以去银行再复印一份,叫银行盖个章与原件相符,但借据一般很少用得上,抵押合同倒是办理银行担保赎楼贷款时会用得上,每月按时还款就行,银行不可因为你借据丢了而乱改借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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