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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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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注意: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离婚本身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离婚后的公积金只能提取本人的,配偶的是不能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再比如: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或离职两年,且家庭生活困难。 2、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3、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4、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住房消费行为之一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理。租赁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员工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租赁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注: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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