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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购买了商铺一间,应于2001年10月办出房地产证。实际2002年12月才办出房地产证,直到2005年1月起诉业主之前没与你们联系?你们实际使用此商铺了吗?补交超面积房款通知各位业主领取房地产证,如果你们在使用房屋是不可能看不见的,而且应该能够通知到你本人。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可以反诉要求开发商赔偿10年使用期的损失。
公共住房使用权纠纷可以起诉。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公共住房使用合同、起诉等材料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备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准备证据材料,法院应当送达法院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法院时间。开庭当天,当事人应当携带所有材料到法庭进行辩论和质证。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第二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本解释实施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条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手续而不能交付土地,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五条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土地出让金的,应予支持。 第六条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出让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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