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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限购限贷政策有以下这些:1、二套房以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执行。只要借款人名下有一套房或者在银行有贷款买房记录,那么再次买房就按照二套房的标准...
自2017年3月3日起,阜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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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 1.杭州户口:家庭,名下杭州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限购。 单身,名下杭州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限购。 2.非杭州户口:在杭州无房,且3年内有连续缴满2年社保或者个税,补缴不算,缴满有购房资格。否则无。 限贷:(认房,又认贷):即有房,或有房贷记录(二者有一首付6成,商贷、公积金首付比例同) 备注情况:非杭州户口,外地有一套房,无贷款记录。商业贷款,首付3成,公积金贷款首付6成。 非杭州户口,外地有两套及以上房,有贷款记录。两套在贷,不可贷款,需全款。
在校大学生属于本地户籍家庭,限购2套。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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