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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适用的是刑法规定,河南没有特别的规定。 2、危险驾驶罪,此罪的侵害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也就是说“被害人”...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双方已经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对方出具谅解书的,可以酌情减轻处罚。交通肇事罪本身就是过失犯罪,刑期本就不高,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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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适用的是刑法规定,河南没有特别的规定。 2、危险驾驶罪,此罪的侵害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也就是说“被害人”是: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而不是具体的人。 3、醉驾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获得被害人一方谅解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很难免于起诉。此罪名不在刑事和解范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刑期本就不高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肇事罪本身就是过失犯罪,双方已经就赔偿达成协议,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就可能判缓刑,如果有自首等情节,且对方出具谅解书的,可以酌情减轻处罚,则判缓刑基本没有问题,几率应该有50%左右,具体看情节
醉驾不需要谅解书,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书面谅解书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缓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2013年12月23日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规定,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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