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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的解决是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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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去世后股权按股东的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因股东去世后公司股东人数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继承。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按照下列程序继承股权: 一是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同意继承人转让死亡股东的股权。 二是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三是修改公司章程。 四是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完成股权继承程序。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可以”表明继承股东资格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理解为继承人有权拒绝、放弃或主张成为股东,并非法律强制规定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后,继承人应当成为公司股东。另外《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做了限制规定,如果继承人当然地成为公司股东,从法理和立法原意上都是难以说通的。 因此,在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到成为公司股东之间,应当还包含了公司内部其他股东对股权继承这种股权转让行为的表决同意以及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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