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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流程 1、双方洽谈 2、编制项目建议书—市外资委、区(县)外经贸委审批(如果你所办的企业是特殊行业,还需经过特定部门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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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下列材料: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合营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合营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股权转让的规定;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 (一)(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要准备拟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企业名称3-7个,提交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相关行业前置审批; (3)办理立项审批; (4)到商务局办理章程、合同审批; (5)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拿到组织机构预赋码; (6)到商务局办理批复,领取批准证书; (7)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8)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10)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 (11)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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