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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交警已经认定你方全责,那么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你是需要赔偿的。 2、关于赔偿的方式,对方通常是找你协商,协商一致后再向保险公司进行索...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需要做伤残鉴定,你现在出院没有,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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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罚,需要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才可以作出一个详细的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民事赔偿,按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赔偿)赔偿,如果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您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以便计算(如死者的年龄、户口类型、被抚养人的人数和年龄、事故发生地等信息)。
即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一个伤害结果,可以得到两份不同的赔偿,这两份赔偿不相互抵消,可以同时要求,同时享有。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双方肇事司机、车主和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 2,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3,没签劳动合同不要紧,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4,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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