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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债权凭证" 制度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在实现金钱债权执行过程中采取措施,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债权人发出书面凭证,证明...
所谓的"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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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可以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人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年形成的会计文件,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的会计管理机构可以暂时保管一年,交给公司的文件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延期交货的,必须得到公司文件管理机构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存放会计文件最长不超过3年。临时存放期间,会计文件的存放应符合国家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顾会计文件。
债权凭证是指执行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无效果时,依申请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用于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它最早起源于我国台湾地区“强制执行法”第27条的规定,该规定确定债权凭证系强制执行无效时法院非正常终结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并可作为再执行的根据,同时产生中断消灭时效的效果。债权凭证制度,是我国执行工作改革中的一项重大举措,虽然我国大陆民诉法没有对此做出相应规定,但在我国法院执行程序中已经全面推广,并获得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中,首次从立法人确认了债权凭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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