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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一定多久会转逮捕,要根据实际情况请确定。一般拘留三天之内就应当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特效情况下这个时间可以延长一到四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三十日。最多拘留三十七天后就会决定是否逮捕。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拘留是一种临时的措施 批准逮捕公民的权力属于检察院。拘留只是对应当逮捕的人在申请批准逮捕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 多长时间属于“临时”呢?正确答案是——三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的拘留权限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 拘留超过三日的必须有特殊情况,什么是特殊情况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理解是,正在调查取证,证据还没有拿到。 延长拘留期限需要公安局长批准。不是一定要延长4日,公安局长只能批准延长1日、2日,最多不能超过4日。 1979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代表们认可有些特殊案件,公安局在3——7天内确实无法完成调查取证任务,因此增加了一条“对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日”。 公安局长批准将拘留期间延长至30人,仅限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三种情况。 无论什么情况,30日满还没有取得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必须放人。 公安机关任务应当逮捕报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等待检察院批准期间,被拘留人继续羁押。 根据以上规定,刑事拘留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等待批捕时间不得超过7日。拘留期间最长为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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