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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临床法医鉴定项目: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去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的医疗费、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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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1、残疾程度鉴定;2、因果关系鉴定 ;3、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4、保险理赔鉴定;5、影像学资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7、护理依赖性鉴定、医疗依赖性鉴定;8、伤害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9、保险调查等
当事人应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员,主动提供相关伤害信息、物证和检验材料,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伪证。提供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不得不得擅自更改法医鉴定的内容,否则鉴定无效。4、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者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申请重新鉴定;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的残疾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重新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妥善保管返还的相关材料、物证和检验材料,以备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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