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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承担。股东行为有不合法于公司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补充责任。b.公司贷款的事由不符合或者应经股东会决...
一般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在开股东大会前需要公布董事会决议,对股价有影响的因素已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市场已消化。除非股东大会否决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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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在开股东大会前需要公布董事会决议,对股价有影响的因素已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市场已消化。除非股东大会否决董事会决议,才会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但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
你好,股东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如果该股东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无权以公司名义贷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银行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东无权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贷款仍然贷款,则银行不构成善意,该贷款合同无效,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该股东在贷款时,银行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该股东无权代表公司贷款,则银行属于善意第三人,贷款合同有效,公司需要向银行承担还款义务,公司还款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股东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向银行贷款时没有提供股东会决议即擅自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银行对此负有合理审查义务,现在银行没有审查,把钱贷给了你们公司,具有一定过失,你们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公司不负有还款义务,只能向该股东主张还款。当然,你们公司也可以在事后选择追认,承认该贷款合同有效。公司的法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股东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和能力。所以说,如果公司法人与他人签订借贷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也由公司承担,股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产生的债务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1、法人就是公司,是一个组织,并不需要自然人担任。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只要决议有效,股东是否知情,并不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一切民事活动。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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