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处理开发商延迟交付的买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合同;买方可以行使终止权,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如下: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迟延交房三个月,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合格证等法律文书,房屋不具备入住条件,且有严重质量问题,业主有权利不接收房屋。以后可以依合同约定向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现在应该注意收集证据,建议谈判时带上新闻记者、公证人员等,或者直接向建房、房主管理部门投诉,由其调查取证,可收集第一手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1,966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