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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改判一审判决,主要是一审判决在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你所提供的一审庭审光盘如果与一审庭审笔录有出入,你应当在一审庭审结束当事人签字时,...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手续的开始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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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在二审中应该是被称为“被上诉人”的。对于民事诉讼案件,在二审诉讼中,不服一审判决不服而上诉的当事人称为“上诉人”,而相对于上诉人而言,被上诉的对方当事人在程序上就被称为“被上诉人”。如果是一审被告上诉,则原一审原告在二审中就自然成为被上诉人,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另外,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只是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的诉讼地位和称谓的不同,并不会因此而实际影响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作为二审法院,仍然会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内容、法院所认定的事实及相应的法律规定依法公正进行裁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一、对于您的遭遇深表同情。一二审已经生效,您应该走的程序是再审程序。要想重庆高院申请再审的。 二、准备好新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有必要的话可以申请证人出庭。 五、具体案件可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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