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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精神损失以外的赔偿请求,只要有证据证明的损失,都可以索赔。...
只要不是脏款类的损失(例如盗窃、诈骗案就是脏款类),人身损伤及其延伸费用、财物损失是由刑事侵犯引起的,即可提前刑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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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总的原则是只能支持“物质损失”,而不能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纳入到赔偿范围,也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就民事赔偿部分,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始终贯彻调解原则,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赔偿范围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纳入到赔偿范围中。 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前述三项不能列入赔偿范围。 三、有人认为如果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是直接提出民事赔偿诉讼,就可以得到“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个说法是不对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依然按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原则来赔偿。 四、实践中,有的刑事附带民事的受害人或者家属以撤回民事赔偿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重判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不管是否要求赔偿人民法院都会按照法律规定以及量刑规则判决,不会因为不要赔偿就重判犯罪嫌疑人。 五、由于交通肇事犯罪的特殊性,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还是支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的。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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