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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
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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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
劳动者年休假的工资的计算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年休假的工资的计算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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