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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随之都能够转让。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没有到期的债权一般可以转让。但根据债权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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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转让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让则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理解这个法条,首先,要搞清楚几个法律 概念: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债权人(甲)即让与人,第三人(丙)即受让人。债权人需通知债务人(乙),但不必经过债务人同意。此时,乙则是欠丙钱。其次,“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应理解为:债务人(乙)与第三人(丙)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此时债务人(乙)为债权人,第三人(丙)为债务人。此时丙欠乙钱。因此丙与乙相互的债务可以抵消。若过后甲欠乙钱,则是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一般与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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