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中止行政复议行为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
中止的情形 (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了解以下内容后,相信你就会知道行政复议能停止行政行为的情况有哪些了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j(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中止后,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中止后,若引起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但对于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这三种情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则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中止行政复议行为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