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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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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封期限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具体的规定。查封物与案件无关时,应在三日内解除查封,予以退还。 2.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同时对查封物解除查封。 3.一般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最高人民法院对房屋高人民法院有具体规定。被扣押的财产到期的,扣押机关未处置(执行)或者延期扣押的,扣押为终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扣押、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扣押、扣押房地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扣押房地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扣押、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期扣押、扣押、冻结手续,续期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一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扣押、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扣押、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扣押、扣押、冻结的有效性。
法院可以通过财产保全或者在执行阶段在其他公司享有债务人的股权。股权被查封后,被查封股权的债务人不得擅自转让股权。对于债权人来说,在查封期间,如果股权所属企业被查封分红,债权人有权享有获得分红利益的权利。如果有拍卖股权的条件,法院将依法拍卖股权,并将拍卖所得价款抵消债权人的债权。剩余的应当返还给债务人。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展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展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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