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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期刊使用语言文字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期刊出版从业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经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期刊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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