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纠纷不能解...
1、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或者是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之后,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主要有四个问题:裁决、诉讼、复议和执行。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是指征地拆迁主管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围绕拆迁补偿安置纠纷作出的裁量化和决定。从目前处理拆迁纠纷的实践来看,使用最广泛的机制是行政裁决,争议最大。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有国务院305号令,建设部也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然而,在农村征地拆迁中,国家没有法律法规。
和征收方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通过谈判、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算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民事纠纷,一旦出现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来解决: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 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