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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
关于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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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视居住执行机关职责及执法活动监督权。 根据公、检两机关在办理逮捕案件中各自履行的职责进行对比,作者认为新《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依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是适宜和正确的,在执行监督方式上,在报请决定机关批准后,办案机关首先应当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身体体检,然后将体检报告、上级机关批准文书副本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信息,交同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履行执行监督责任的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和监管人员是否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现侦查机关和监管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向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向有关机关移送犯罪线索,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做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
1、在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能擅自离开执行场所、不能随意会见他人或者进行通信。 2、在司法机关依法传讯的时候需要及时到案。 3、不能通过任何手段、形式,对证人作证进行干扰。 4、不能对证据有毁灭、伪造,也不允许有串供行为。 5、需要将相关的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等交由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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