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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规定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七十五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看情况。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的便利备件,可以构成职务侵占,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主要是:必须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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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文理解释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不排除国家工作人员成为其主体。具体来说,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二、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为贪污罪。所以第271条和第382条是普通法和特殊法.所有法和部分法的关系。这种解释没有不合理之处。因此,不需要在职务侵占罪主体中明确排除国家工作人员,也不能局限于非国有单位。3、第271条和第382条是法条竞合关系。所谓法律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几个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几个法律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律,当然不能使用其他法律。实际上,由于犯罪主体、对象、目的、手段或危害结果,数个法条可以形成竞合。
职务侵占案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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