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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两块:第一是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职工在工伤期间工伤期间工资这么发,工资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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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伤,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支付。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来讲,应该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1、在受工伤期间,公司发给职工的工资有明确的规定。职工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要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 2、工伤康复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能只发底薪,单位要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工资应该是职工在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只发底薪且拒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可通过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3、因此,在主要靠业绩提成拿工资的岗位职工,工伤受伤期间每月能拿的工资是受伤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点还是保障职工的工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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