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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遗嘱,也未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对存款的继承权有争议的,必须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合法继承人则应...
此情况合法继承人应办理死亡亲属存款继承,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支取该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享有合法继承权的有效证明。如果合法继承人有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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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存款如何过户给继承人 199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此情况合法继承人应办理死亡亲属存款继承,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支取该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享有合法继承权的有效证明。如果合法继承人有多人,但对死者的存款分割没有争议,或者只有一个继承人,那么,继承人可持存单、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款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经公证处调查审核,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公证处出具继承证明书。当然,公证费用有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如果多个合法继承人对存款的继承权有争执,就不能向公证处申办继承证明书,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死者存款继承权归属以及各继承人应得的份额作出判决。
1、继承公证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一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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