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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五人死亡并且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属于交通肇事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造成五人死亡并且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属于交通肇事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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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造成五人死亡并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属于交通事故罪恶劣的情形,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第四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殊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金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五人死亡并且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属于交通肇事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五人死亡并且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属于交通肇事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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