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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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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的,会被逮捕收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是否被监禁取决于具体情况。取保候审后是否被监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在判决中不能宣布缓刑,将被监禁。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强制措施,一般用于取保候审的被告、犯罪嫌疑人对社会危害不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二)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传讯时及时到达;(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检察机关应当会议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民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是否会议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员检察人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取保期间有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执行机关会依法收监执行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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