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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2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能力专业评价工作指引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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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以及第一百七十四条作出了关于企业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以及第一百七十四条作出了关于企业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普遍认为,合并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以及控股合并。吸收合并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经济行为。合并后,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被取消,融入到合并方,成为合并方的一部分。而新设合并则指,新注册一间公司,让后将所有合并意向方的资产与负债注入到这个新公司当中。最后,控股合并其实就可以看成是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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