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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异地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
报销比例最高90%。 1、异地医保报销的条件,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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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社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1、在当地的医院开出转院手续,转诊单上有主治大夫的签字,转诊医院盖章。有些急诊的病例可在外就医三天之内开出转诊单。 2、拿着转诊单到当地医保局盖个章,就可以去就诊的医院就医了。 3、就医结束后要带回就诊的医疗票据,病历并有就诊医院的公章。 4、拿着医疗票据,身份证,医保卡,转诊单,病历在当地的医保部门进行核算,等待返现。一般在报销上都是返到银行卡上,省外就医要比省内就医报销比例会少一些。 5、每个地区都有每个地区的要求,报销比例也不尽相同,具体要看当地的医保部门的要求。希望外地就医能很快的就地结算,省去不少就医过程的麻烦。
省内异地报销比例有在参保地保险比例相同。具体报销比例由参保地社保局规定。 需要注意:医保只能在参保缴费地使用,省内异地使用需要具体一定的条件: 1,有参保地医院的转诊证明; 2,或者在异地因为急诊住院。 具备其中之一,才可以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需要先个人支付全部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的医院收据、诊断证明。出院后回参保地将上述资料提交社保局进行手工报销。
黑龙江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据了解,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到非定点医院就医的,应在急诊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由单位代办员或家属打电话0451-87130235(限工作日),通知省医保局办理登记急诊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急诊登记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且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医疗费先个人垫付后报销 对因省直定点医疗机构技术、设备、治疗手段等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就医诊治的参保人员,由各具有转诊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哈尔滨医大一院、哈尔滨医大二院、哈尔滨医大四院)开具的《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经过省医保局登记备案后,方可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所在参保单位代办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医保局按规定报销。转诊审批日期之前及未经批准转往外地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外地转诊时间的审批有效期最长为一个月,未在有效期内就诊的,必须到省医保局办理延期手续。如在异地医院确诊后,原转出医院可以治疗的,应转回原医院治疗,恢复期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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