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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
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进行;二不在上海、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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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无形财产的转移。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双方或者双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持有一份的,各方应当就各持有的一份全额贴花。”因此,股权转让的双方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双方都应该付款。
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进行;二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应当按照1991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第十条的规定执行,印花税由双方按照约定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
如果仅变更法人代表,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金额总和未变,不涉及缴纳印花税。 法人变更的流程是: 1、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等文件; 4、等待审核; 5、审核通过的,予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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