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病假改为事假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在请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
依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是的。原判刑期超过二分之一的,可以申请假释,但禁止假释暴力犯罪。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累犯和罪犯,不得假释。当罪犯决定假释时,应考虑其假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
可以,但是有先后关系。减刑是指适当减轻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由于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而是依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如果是被假释的罪犯,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不得缩短;如果先减刑,剩余刑期和服刑人员加在一起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假释。罪犯减刑后获得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一次减少两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适用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6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7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