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一般需要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计算,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1。暂扣车辆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照和当事人驾驶证,但应当出具暂扣凭证。由于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照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天。2、责任认定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轻微事故5天内,一般事故15天内,重大特大事故20天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认定的,应当报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日内作出维护、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3、伤残评定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结束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收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残疾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4、赔偿调解期限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以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天,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天。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残疾确定之日起;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丧葬事项结束之日起;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更换调解参与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与调解的,调解期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必须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