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身份证掉了,被当时没有拿到,当时我的公文包里没有,这样犯了什么

2022-02-27
我在进火车站回沪时,因外出匆忙忘带身份证,离发车时间只有15分钟,进口处一警员让我出示身份证,当时我告诉他我忘带了,并将我的单位、出生、姓名告知,希望他们通过网络进行核实。但他们还是不肯放行,他们要检查我的公文包,我让他们说出检查我公文包的理由,他们说这是他们的权利,他们有权检查任何人的包裹,当时我为了赶时间,只能让他们在我的公文包里乱翻,事后他们对我没有作任何交代就走了。我当时很气愤,这不是在滥用职权的典型吗?如果因此事座火车而误点,我该如何?他们是否有权利这样?答复:你好,你说的情况目前确实存在,具我们调查得知,目前火车站在追捕逃犯的时候都相应的采取了此种办法,因此,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利行使调查搜查的权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上火车,因此,在乘客登车前都会相应的对其行李进行检查。结合你的情况,对方如果是在执行公务,并且在执行公务时出示了证件的,那么你就有义务协助和配合对方执行公务。但是即使对方是在执行公务,也不应当采取蛮横无理的方法刁难群众,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你已经很好的协助和配合了对方,对方在执行公务时仍然采取了上述的方法的,你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方道歉并对其对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