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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同中的利息条款发生歧义时,通过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进行确定,经过解释仍有歧义即可认定为利息约定不明。 实践中,也有地方法院认为,当事人没有明...
根据法律的规定,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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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三条的规定计算延期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延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双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是:双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延期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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