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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中,投机倒把罪已经废止,司法解释...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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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区分本罪与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者的犯罪对象则是伪造的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明知是国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故意非法出售;而后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故意出售。 3、法定最高刑不同。前者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但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条件为主观上行为人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主体为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条件为主观上行为人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主体为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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