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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理解: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因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办理结婚,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视为不存在的情形。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
无效婚姻的理解: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因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办理结婚,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视为不存在的情形。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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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民间,大家通常看是不是举行了婚礼,举行了婚礼的,一般认为就是夫妻了; 二、法律上,以是否到婚姻登机机关登记为标准,登记了就是合法夫妻;未登记的,只是同居。 三、当然,法律也规定的无效婚姻,意思就是即使登记了,婚姻也是无效的。 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在我国,无效婚姻主要有两类, 1、自始无效婚姻,即从来就不是合法夫妻。包括: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2、可撤销婚姻,未撤销前是合法的,撤销后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包括: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未达法定婚龄的; (3)违背当事人意愿的。
无效婚姻解除后是未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解除,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解除。 依照民法典的规定: (1)任何发现无效婚姻的人都有权举报和揭发; (2)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 (三)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照职权解除婚姻。 当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婚姻无效时,应当收回被骗结婚证,宣告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适当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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