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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内容有以下:1、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现场管理,各类重大危险源点检测;2、烟花爆竹。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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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事故相对轻微,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可以由双方私下处理,但交通事故私下引发的纠纷较多,那么交通事故私下有哪些风险呢?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不可预测的,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在受伤人员伤情未愈,事故造成的后果尚未完全确定的情况下达成的。交通警察部门也只有在双方对事故原因、结果等主要问题没有太大争议的情况下,才建议双方私了。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私人就会有很大的风险,包括举证困难、伤者病情恶化、车身损伤和事后纠纷。由于此时交警无法确定责任,双方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但根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司法原则,将大大增加原告维权的难度。如发生小事故,且双方同意私下发生,应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姓名及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字,确保其法律效力。
车辆安全隐患主要包括发动机异响、安全气囊故障、变速箱异常、方向盘颤动、制动故障、ABS故障、轮胎爆裂等。平时注意维护和检查,如有问题立即送检,防止未然。
1、施工现场购买、租赁无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起重机械,或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甚至个人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的;2、起重机械各类安全装置及构件损坏、失效未及时修复的;3、起重机械垂直度偏差超过标准,基础未按有关规范标准设计、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的;4、起重机械连墙杆件未按规定设置,未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牢固的;5、塔机使用过程中未配备专业指挥、司索人员,起重物料捆扎不紧或超载的;6、两台以上塔机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或防碰撞措施不可靠的;7、起重吊装机械各类安全装置及构件损坏、失效未及时修复的;8、违规在脚手架上设置扒杆、滑轮起重吊装的;9、起重吊装机械地锚设置不规范、吊点设置不合理、防倾覆装置不可靠、超载吊运物料的;10、两台以上起重吊装机械协同作业无专项施工方案,无专人指挥监护的;11、建筑物楼板上堆放物料高度及荷载不符合规定,大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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