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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符合法定条件,经法定程序就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人应...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公章要根据新的公司名称重新制作,变更前的公司名称作废,公章已经无效。公司变更后,其失去了法律效力,需要更换公章,才能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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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简述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 公司有关登记注册事项的变更,必然涉及到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及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更状况,主要取决于其变更的具体事项。不同的变更事项,对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与义务影响不同。 1、公司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变化。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期限、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有关登记变更后,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以变更后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为限。 2、公司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公司组织形式因合并、分立或单纯公司组织形式之间的转化而发生变更的,原有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当然、概括承受。即因为公司合并、分立或组织形式的直接转换而消灭的公司,其所拥有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它的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债权、债务等,全部由变更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公司承担。
1、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2、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公司名称变更的,但合同如果具备下列要件的,仍然有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3、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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