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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只能是理论上的行政复议机关,实际情况没有国务院作为复议机关的,一般行政复议机关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
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实践中就出现了行政相对人因为超过了法定期限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那么交通违法的行政复议单位在哪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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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本级行政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具体的督查、指导。一是通过各种方式听取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对行政复议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研究和指导,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请示及时给予答复。二是要定期召开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在本级行政复议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开展总结表彰活动。四是坚持推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五是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六是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信息系统,逐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水平。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非常明确,有向本级政府申请的,也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的,还有原级复议的。行政复议不存在复核,如果对省级以下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省级机关原级复议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参看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关于你提出的行政复议在哪里的问题是这样的,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做出行政行为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该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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