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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意外伤害,是指无法预料的来自外力对自身的伤害。不应该包括本身的疾病导致的突发死亡。你弟弟属于自身的原因,并不是外来的伤害,所以不属于意外...
所谓意外伤害,是指无法预料的来自外力对自身的伤害。不应该包括本身的疾病导致的突发死亡。你弟弟属于自身的原因,并不是外来的伤害,所以不属于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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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意外保险合同当中,区分死亡的原因就两种,一是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以突发事件造成身故的情况。猝死是属于疾病范围,猝死不属于保险中的意外,因此意外伤害不赔偿的。另一种是疾病死亡。 二、猝死是疾病死亡,属于寿险,一般保险的年金保险和重疾保险都包括寿险的身故责任,所以会获得赔付;另外,如果猝死的客户生前买过定期寿险和疾病死亡,也能获得赔付。 三、猝死: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的病变而发生急速的、意外的死亡。属于因内在的疾病死亡。猝死往往发生于即刻、数小时,一般不超过6小时。猝死的死亡原因必为自然性疾病或机能障碍,暴力死亡不属于猝死范畴。 四、保险公司也在不断完善条款,有的保险公司将猝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写入意外保险合同内,试图通过完善意外险合同并明确猝死的保险责任来化解此类理赔纠纷。如承保“猝死”风险的,应将“猝死”列入保险责任,并在理赔申请材料中明示“猝死”的证明材料;不承保“猝死”风险的,应在除外责任条款中明示。
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讲,意外伤害一般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猝死虽然符合突发这一特性,但猝死一般是因为身体原因并不符合非疾病这一特征,所以一般的意外险都不保猝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如果受害人所投保的是财产损害险,那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害人从交通事故责任人那里已经获得赔偿的,就不能够再主张保险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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