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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这一美德在部分农村却逐渐淡化。因此,有必要对这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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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因为继承纠纷是针对财产继承提起的诉讼,与赡养费不是一个案由,不能在一个案件中审理。
《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就赡养纠纷的原被告的规定如下:“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有两类案件属必要的共同诉讼: 一是继承案件中的共同原告,最高院的《民诉意见》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二是赡养案件中的共同被告,对未起诉的子女,法院应一并追加为被告。尽管司法解释未明确列出,但基于赡养义务的法定性、整体性和不可交易性,当发生纠纷时,只有通过全面审查,才能明确义务的履行情况,从而对缺失义务进行补充和合理分配。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因赡养费起诉的,所有子女应当为被告。 例如:父亲a起诉儿子b支付赡养费,a有bcd三个子女,则法院应当追加c和d为共同被告,一同解决赡养费问题。 按照立法角度来说: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所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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