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你说的是已上市的公司是不可以的,一般只有半年或全年才可能会分红。 如果是未上市的或初创公司,按当初入股时的约定。...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一般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故年度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召开。 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在年度股东大会中,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股份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董事会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的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中只能对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就是,临时股东大会不得提出临时议案。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登记日是股份公司分红时规定的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前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因此,在股权登记日股票交易结束前登记在股东名册的新股东享有分红权。
1、名义股东不可以分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2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