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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江苏醉驾处罚标准的规定【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一、饮酒驾驶: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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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饮酒驾驶: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下面是江苏南京醉驾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都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将在今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一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车,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新规定中明确,通过仪器检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3就视为酒后驾车,含量大于等于1.0为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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