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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不能异地办理,具体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
一、公民出生新生婴儿后,父母一方应在一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其出生登记。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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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新生儿户籍的具体流程:首先,必须在医院发行婴儿的出生证明书。我现在正在打电话。相关证明书号码是否正确省去了户政中心。因为号码错了,所以有别的麻烦。第二,婴儿的户籍可以和父亲一起或母亲一起,给婴儿户籍时必须带着父母的身份证、户籍簿、准生证和婴儿的出生证。第三,带着这些东西去户政部门给婴儿户口,现在新生儿有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独生子女的荣誉证也一起做了。公安派出所【申办手续】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第一孩新生儿落户手续时,首先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会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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