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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取消了农业和城镇户口之分了,当事人之所以认为被误改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新的政策。根据国务院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现在已经取消了农业和城镇户口之分了,当事人之所以认为被误改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新的政策。根据国务院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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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取消了农业和城镇户口之分了,当事人之所以认为被误改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新的政策。根据国务院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议当事人仔细查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份文件。
现已注销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划分,当事人认为被误改,原因是当事人不了解新的户口政策。根据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区别和由此衍生出来的蓝印户口等户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议当事人仔细查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文件。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因此,在承包期内,仅在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才能收回承包方承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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