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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这在《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中有规定,其中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且保险经纪公司...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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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对保险经纪公司的设立与运作实行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保险法》及《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保险经纪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任职资格条件,保险经纪公司须具备不少于15名持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保险经纪公司须将其资本金的40%存放在保监会指定的帐户上,作为营业保证金。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
保险公司(insrancecompany),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设立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经营寿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至少要有三名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人员;经营寿险业务的区域性保险公司,至少要有一名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人员; (四)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 (五)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为企业法人或国家允许投资的其他组织;股东资格应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六)中国保监会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的设立形式、外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六条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和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其设立形式、外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寿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外国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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